▸為什麼要揪伴呢?
來到這裡遇見能用相同興趣對話的人,以彼此專屬的興趣愛好,辦一場讓人人都可以參與其中的活動,打開心房而放鬆身心靈,在日常的相聚過程裡,讓東港中心館室空間在不同價值的交流中長成了體制外的實踐場所,孕育出不可能的可能。
▸ 哪些時段、空間可借用?
每月18日之前,可以申請借用下個月的時間,例如:3/18之前可申請借用4月的空間
備註:固定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,不外借。
藝術走廊 |
親子遊戲室 |
青少年娛樂室 |
多功能教室 |
展期為30日 |
週二至週五 |
週二至週五 |
週二至週日 |
▸ 如何申請主辦呢?
請於當月申請的18日之前繳交申請資料給團隊。提出活動時,需視性質及空間提出自己揪伴人數,及開放平台報名活動人數(開放平台報名人數不得低於活動總人數的三分之一)。
‧藝術走廊 展期以1個月為單位開團。
‧親子遊戲室 滿6人開團。
‧青少年娛樂室 滿6人開團。
‧多功能教室 滿6人開團。
已完成申請表填寫者,請等待專人回電通知,對活動申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08-833-0958,分機 18鄞社工,分機 27劉社工。
(1) 需閱讀【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東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-揪伴計畫空間使用及借用原則】以確保雙方之權利義務,讓空間共享可持續進行。
(2) 揪伴計畫活動內容需經審核,不得涉及商業利益、宗教、政治目的或涉及直接營利之行為。
(3) 活動辦理過程皆需拍攝照片或影片,相關影音紀錄需提供中心使用並上傳至揪伴計畫網站。
(4) 倘若有不恰當行為、內容,本團隊將隨時中止活動進行並不得再次申請。
(5) 本空間皆為共享性質,揪伴計畫團隊於活動辦理期間享有優先使用權,但在不干擾活動進行下,仍開放一般民眾參觀及使用。
(6) 相關揪伴計畫空間使用及借用原則皆以線上最新版本為基準,如有未盡事宜,本團隊得修訂本計畫後公告之。
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東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-揪伴計畫空間使用及借用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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